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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直击 工党就谭宝政府修改18C条款在早茶会上进行讨论

澳洲新闻 2017-3-30 17:50:13 阅读 2593 来自: 澳大利亚
【本报讯】自由党谭宝(Malcolm Turnbull)政府决定修改《种族歧视法案》第18C 条款以削弱对抗种族仇视言论的法律保护。现该条款订明基于种族背景做出“冒犯”(Offend)、“侮辱”(Insult)、“羞辱”(Humiliate) 或“恐吓”(Intimidate)即属违法,该动议书则建议将条款中的“冒犯”(Offend)、“侮辱”(Insult)、“羞辱”(Humiliate)废除,由“骚扰”(Harass) 取代。该动议预计最早将于4月4日进行投票。

工党在国会举办早茶会
3月29日, 工党在国会举办早茶会,反对党领袖比尔·肖顿(Bill Shorten)、影子内阁公民与多元文化部部长托尼·伯克(Tony Burke), 影子内阁总检察长马克·徳赖弗斯(Mark Dreyfus)在早茶交流会上发表演讲。大洋时报/澳洲网作为唯一一家华人媒体受邀前往报道。
肖顿在演讲中表示,谭宝政府希望人们可以说出他们以前不能说的言论,然而他们一直没有明确给出不能说的言论是什么。目前要求更改《种族歧视法案》18C条款呼声最高的人群看起来却并不是最急迫于表达他们观点的人。肖顿指出,澳大利亚目前可能确实面临着天然气供应危机,也可能面临着加班补薪率是否需要削减的问题,也确实存在人们买不起住房的危机,但是澳大利亚目前根本不存在言论自由危机。肖顿说,对于那些根本不需要这一保护条款的人,他们很轻松就可以诽谤这一条款。肖顿坦言,他很幸运从未遭受过种族歧视,然而他的母亲在年轻时却由于天主教信徒的身份而在求职时遭遇种种挫折。
肖顿认为,如果你是第二代移民,然而你完成了学业,完成了这个国家所期待你完成的一切但却依然找不到工作,这就是种族歧视。“偏见也可以伤害人”,肖顿重申,澳大利亚不存在言论自由危机,但是偏见和种族歧视的的确确在真实发生,那些从未经历过被歧视的人不应该告诉人们应该怎么去应对歧视。肖顿呼吁人们反对更改《种族歧视法案》18C条款,并表示工党会就这一问题奋战到底。


堪培拉澳华会名誉会长黄树樑接受本报记者采访
作为参与当天活动的华人代表,澳大利亚首都堪培拉澳华会名誉会长黄树樑在接受大洋时报/澳洲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修改18C 条款的动议一旦投票通过,对于华人华侨将会造成很大影响。相较于原条款中“冒犯”(Offend)、“侮辱”(Insult)、“羞辱”(Humiliate),特恩布尔政府着手希望取而代之的“骚扰”(Harass)一词而言,在法庭上将更难入罪。黄树樑指出,假如修改18C条款获得通过,对于华人而言,最重要是要知道如何保护自己,可以通过咨询法律顾问等获得相关指导,此外华人也应了解“骚扰”(Harass)入罪的定义以便保护自己。


联邦工党议员朱利安·希尔(Julian Hill)接受本报采访
墨尔本Bruce选区联邦工党议员朱利安·希尔(Julian Hill)在接受大洋时报/澳洲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他所在的Bruce区是澳大利亚最多元文化融合的区域之一,超过一半的居民均出生于澳大利亚之外,超过15%的居民在家中用中文进行交流,因此有关多元文化以及涉及安全保障公民生活的法律对于他而言都极其重要。在谈及18C条款时,朱利安·希尔指出,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有多个关于澳大利亚为何会存在种族歧视和暴力行为的问询,当时得出的一个结论是:种族歧视是通过言论去表达的,严重的种族歧视言论通常都会导致暴力行为;此外歧视的言论会对人的身心健康造成巨大的伤害。朱利安·希尔说,18C条款已经存在了20多年,并且时间证明这一条款没有任何问题。朱利安·希尔指出,根本性的问题是,自由党政府并没有说明有关种族的什么言论是以前不可以表达而现在可以表达,除非他们就这一问题给出合理答案,否则这一条款不应被改变。
18C 条款是《反种族歧视法》重要的组成部分,规定凡基于种族、肤色和族裔而“冒犯”(Offend)、“侮辱”(Insult)、“羞辱”(Humiliate) 或“恐吓”(Intimidate) 他人, 即触犯法例。自去年起,自由党保守派不断在舆论造势,指“冒犯”、“侮辱”和“羞辱”三个词太容易入罪,倡议修改。最终总理谭保 (Malcolm Turnbull) 就范,联邦内阁决定删除“冒犯”、“侮辱”和“羞辱”三个词,由“骚扰”(Harass) 取代。
援引James Zhou 在《18C条款不是澳洲多元文化的阿喀琉斯之踵》中指出:
1.   2015年10月15日,《种族歧视法案》颁布四十周年即将来临之际,家庭优先党联邦参议员代伊Bob Day联合另外两位自由党参议员 Cory Bernardi、Dean Smith以及自由民主党参议员David Leyonhjelm提出18C条款修改法案,据称该修改法案得到了13 位参议员的支持。
2.   2014年3月,联盟党律政部长布兰迪斯George Brandis宣布公开讨论拟修改《种族歧视法案》条款的动议,如果动议通过,种族主义者就可以在各种公开讨论中无所顾忌地利用文字、声音、图像、讲话稿、广播、出版物歧视其他民族,而不用担心法律惩罚。
3.   2013年11月,时任澳洲联盟党总理艾伯特和律法部长布兰迪斯宣布将履行竞选诺言,将要求立法废除种族歧视法案18C条款。艾伯特的一位发言人表示,联盟党要废除第18C条款,是因为该条款使得言论自由可以受到审查。
移民融合政策指数
巴塞罗那国际事务中心和移民政策小组共同领导发起建立了一套著名的研究系统称为“移民融合政策指数”。该研究选择了全球38个主要发达国家为研究对象,运用8个大领域共167个政策参数来全方位衡量各国移民在居住国的社会融合程度。
2014年澳大利亚的总体分数在38个国家排在第8位,相对于其他的国家,有几个领域较落后,其中之一就是反歧视指数只排到了第13位。该研究对此的评价是“澳洲居民在生活的各个领域并没有得到反歧视的全面保护,这一点远远落后于欧盟法律和加拿大、新西兰、英国、美国和北欧等国家的富有革新精神的先进标准。澳洲没有全面的人权法,这一点恰恰与全世界的变革趋势背道而驰。”
《2015年澳洲社会凝聚力》报告
今天的澳洲,来自全世界五大洲 200 余个不同国家和地区,不同肤色、不同种族、不同宗教信仰、不同文化背景的民众平等、和谐、友爱地在生活在这片和平美丽的广袤国土上。 45% 的澳洲人是在海外出生,或者父母中至少有一个是在海外出生 。
但是,始于2007年,历经八年时间对澳洲2.5万名民众进行调查,得出的《2015年澳洲社会凝聚力》报告显示:受调查人口样本中因肤色、民族或宗教受到歧视的比例从2007年的9%,涨至2010-11年的14%,2013年到达最高峰19%,2014年18%,2015年虽略有回落但仍有14.5%。2015年受调查对象中,非英语背景的人口其中的21%遭受过歧视,比例最高。相比而言,出生于澳洲的比例是12%,出生于海外说英语国家的比例是9%。
报告还显示,遭受过歧视的对象中几乎30%的人在2014年和2015年都有过被歧视的经历,至少每个月一次。按照此比例类推,也就是说约5%的澳洲人口,约为120多万人每个月都会遭遇歧视。
报告还有一个非常有说服力的数据,那就是在被歧视的调查对象中61%的人遭受的是最常见的言论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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