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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答疑(2月8日)

铁竹 2010-3-18 11:36:02 阅读 2364 来自: 澳大利亚
转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答疑2010(2月8日)
http://melbourne.china-consulate.org/chn/jykj/hgzm/t656780.htm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答疑(2月8日)  
2010/02/08  
  
  1、《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一律只接受邮寄申请办理,请您一律通过邮局邮寄申请材料,我们也只通过邮局寄出办好的证明;

  2、自2010年1月1日起,办理该证明一律不再收费,但申请者必须自行提供回寄证明的信封(付清邮资或贴足邮资的信封均可;《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一式两联A4纸,为普通信件的重量);

  3、《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则上只为在国外正规院校和科研机构留学6个月以上、并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学位及来澳身份为博士后、访问进修学者、高级研究学者、联合培养博士生等的留学人员开具;

  4、《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不是学历学位认证,留学人员在国外获得的学位要获得中国政府的认可,必须也只能回到国内进行认证,《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您回国办理学历学位认证的必备材料之一;

  5、原则上一人只填写一份申请表。如果您在国外同时获得多个学历学位,请在填写申请表时,原则上只填写最后最高的一个,并对应填写相关入学及毕业时间;

  6、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表》(请务必从中国驻墨尔本总领馆网站相关栏目下载并填写);(2)您的有效护照个人基本信息页复印件(无需公证);(3)您来澳攻读大专以上学历学位起至回国前的所有签证页复印件(无需公证);(4)您留学期间所有成绩单复印件(无需公证);(5)您的毕业证书复印件(无需公证)。尚未取得毕业证书者,请提供您的完成学业证明信——Completion Letter原件(博士后、访问进修学者、高级研究学者、联合培养博士生等,只需提供导师开具的完成研修任务证明信原件);(6)您的回国机票复印件(或打印件,已经回国申请补办者,如果找不到机票,请提供登机牌或护照上入境记录页复印件);

  7、提交申请材料之前,如果您此前没有在中国驻墨尔本总领馆教育组注册登记,请您即在我馆网站相关栏目下载、填写《墨尔本领区风中国留学人员报到登记表》,并发到指定信箱,同时打印一份,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一并寄给我们;

  8、所有申请材料,我们一旦收到,即会在15个工作内及时处理,符合要求者的证明会及时寄出,澳洲本地会在2-3个工作日即收到;寄往中国的邮件,时间会略长,而且与您选择的邮递种类相关,请耐心等待。如果自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您递交的材料合格(不在下述更新的名单上),请重新填写申请表联系我们即可;

  9、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在我们收到的邮件中,许多申请者在填写回邮信封时,都不符合一般惯例格式,因此可能导致您的邮件被延误和丢失,请一定注意这一细节。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咨询电话:03-9827 5985,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7:00,咨询信箱:melboffice@gmail.com,收件人及邮寄地址:Education Office,the Consulate General of the P.R.China in Melbourne,14 Selborne Road,Toorak,VIC3142,Austra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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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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