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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报道-询问奖学金问题

Godblessme 来自: 中国陕西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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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人报道-询问奖学金问题

本帖最后由 Godblessme 于 2011-12-13 06:52 编辑
kevinmarue 发表于 2011-12-13 02:49
呵呵,那你去让学校起诉我吧,奉陪
证据?呵呵,要是靠证据混社会你会死得很惨,哪有那么多的证据啊,你以 ...


好吧 既然你都不介意 我就向校方求证一下 因为我只是对你说的问题很感兴趣而已 不过他们会不会跟你较真我就不能预料了 对了 你是中介还是毕业生啊? 难道说中国公民在澳洲可以不用遵纪守法?虽然我在澳洲没呆多久 可是怎么感觉你来的时间比我还短?你还熟悉澳洲法律……正是因为你在论坛这样的公开场合发表了言论 才更应该负责 而且这里你没办法删帖 如果人家真追究起来的话 你连矢口否认的机会都没有了
回复 · 2011-12-13 06:48:28
Godblessme 来自: 中国陕西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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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人报道-询问奖学金问题

kevinmarue 发表于 2011-12-13 02:49
呵呵,那你去让学校起诉我吧,奉陪
证据?呵呵,要是靠证据混社会你会死得很惨,哪有那么多的证据啊,你以 ...

我觉得吧 不管是混社会 还是在校上学 做人还是应该实事求是一点 不过我承认 混社会事事都讲求证据确实难以生存 但是凡事都得讲个度 捏造事实 无端诽谤在这社会也挺难混 其实我问你一次了 你没回答 你到底拿过奖学金没有啊 如果没拿过 你在这帖子里的言论我是不是可以概括成“吃不到葡萄嫌葡萄酸”啊 哈哈
回复 · 2011-12-13 07:19:14
kevinmarue 来自: 澳大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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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kevinmarue 于 2011-12-13 17:01 编辑
Godblessme 发表于 2011-12-13 07:19
我觉得吧 不管是混社会 还是在校上学 做人还是应该实事求是一点 不过我承认 混社会事事都讲求证据确实难 ...

"Curious kills the cat."

好啊,你去吧,看看人家能不能认可你的证据做有效的references,反正我毕业了,你自己愿意搞随你便,只要你付得起一小时500刀的律师费你自己请便。

至于我拿没拿奖学金跟你无关,这是个人隐私,不过满足你的窥私欲,告诉你我拿了,满意了?

不过你这样的菜鸟到让人觉得忍俊不禁,孩子,你还太嫩,中国的那套在这里玩不转,
记住,论坛就是论坛,楼主问信息我就提供信息,我提供的信息不能作为有效的references,
我不是在编年鉴也不是在编教科书,所以我给出的信息准不准确都是可以不确定的,至于任何人怀疑那都是他们的自由,我有权给出或者不给出更进一步解释,如果任何人想要的话可以自己登陆 Government Tasmania 找到教育那个项目去check 有关UTAS的事宜,那里有详细的记录,而且可以去澳洲联邦的网站查询UTAS的records, 想要的那里全都有。另外有关我说的事情,信不信由你,你不信不要阻止别人去信,我有提供信息的自由,别人有浏览的自由也有质疑和信任的权利,但是作为回复者Godblessme显然在有意挑起事端,询问不合时宜的问题,我告诉你现在根据本州法律你无权从我这里得到进一步消息,有兴趣的话去city咨询律师看你侵犯了我的什么权利,呵呵,我是做过中介,但是我是part time.

有关问题,我不再继续赘述,愿意信的人自有他们的理由,不愿意信的人就不信好啦,来这里充什么大脸,你还能代表所有2012的新生吗?搞笑。

P.s. 想得到有关奖学金信息的童鞋可以inform我, Godblessme用户除外,你属于不受欢迎的人,上帝也不会保佑你这样偏执的人。
回复 · 2011-12-13 16:57:19
Godblessme 来自: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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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marue 发表于 2011-12-13 16:57
"Curious kills the cat."

好啊,你去吧,看看人家能不能认可你的证据做有效的references,反正我毕业了 ...

我刚刚研究了一下,发现你在这里的言论大概已经触及到了Defamation law,因为是以文字形式公开发表在论坛内,所以应属于libel,当然了,你不是“个例”,关于defamatory internet post是有一些案例的,如果感兴趣的话,你也可以研究一下,如果楼主的问题是“得奖学金者是不是会被故意挂科?”,你这里的回复也许不会被认为有问题,不过你的回复已经从楼主的主题迁到了另一个问题,是你主观发表的言论,即使只是回复的一部分,但这一部分已经足够成为有效证据了,当然了,我是不会起诉你的,不过也许学校会和你较真,也许不会,如果真的起诉你的话,我觉得基本不可能败诉,结果就是你要承担所有律师费……以上内容,我只是普及一下法律,强调一下,这一套绝对不是中国人爱玩的,这一套法律系统本身就是诞生于西方,因为也许他们更喜欢较真吧……好吧,谢谢你满足了我的“窥私欲”,不过我的“窥私欲”还没有得到充分满足,我的下一个问题是你拿到了奖学金,然后被学校故意挂科到没有资格再补考吗?
回复 · 2011-12-13 23:45:58
Godblessme 来自: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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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marue 发表于 2011-12-13 16:57
"Curious kills the cat."

好啊,你去吧,看看人家能不能认可你的证据做有效的references,反正我毕业了 ...

如果你觉得我侵犯了你的权利,我真的十分欢迎你去告我……毕竟没有人告过我,除了参观过一些法庭,还没真没打过官司,如果你能帮我这个忙,我还要谢你呢,这可是不可多得的人生经历,什么时候想告我的时候,留下你的电话号码,我会主动和你通话并把我的相关信息提供给你的,随时联系啊,哈哈。
回复 · 2011-12-13 23:52:49
Godblessme 来自: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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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marue 发表于 2011-12-13 16:57
"Curious kills the cat."

好啊,你去吧,看看人家能不能认可你的证据做有效的references,反正我毕业了 ...

顺便矫正一下,应该是curiosity killed the cat.哈哈
回复 · 2011-12-13 23:56:24
kevinmarue 来自: 澳大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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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kevinmarue 于 2011-12-14 00:06 编辑
Godblessme 发表于 2011-12-13 23:56
顺便矫正一下,应该是curiosity killed the cat.哈哈

很high是吧?懒得理你,送你你一句话,好自为之吧,在国外不攒人品后面够你受的
回复 · 2011-12-14 00:04:46
Godblessme 来自: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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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marue 发表于 2011-12-14 00:04
很high是吧?懒得理你,送你你一句话,好自为之吧,在国外不攒人品后面够你受的 ...

我的人品就不用你来评价了……你先数一数这帖子里几个人说你在“扯淡”吧 哈哈
回复 · 2011-12-14 00:24:37
Godblessme 来自: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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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marue 发表于 2011-12-14 00:04
很high是吧?懒得理你,送你你一句话,好自为之吧,在国外不攒人品后面够你受的 ...

鉴于你人品没什么大问题 就是说了点不该说的话 这事情我就不向学校求证了 不过希望你能吸取点教训 说话是要负责任的 这个教训也是以前别人教给我的 至于这学校是不是真的像你说的这样 我会自己亲身去体会一下 如果真像你说的这样 到时候我拿了毕业证 跟你一起骂啊 哈哈哈哈
回复 · 2011-12-14 00:3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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